本报讯 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被告单位风采建设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58.5万元,被告人龙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0年9月30日,被告人龙明任风采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0万元。2001年5月,建设部要求二级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年9月,为了满足资质定位的要求,风采公司在龙明的操纵下,购得上海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金额为3500万元的虚假验资报告。龙明用此虚假验资报告骗取了县工商局的变更登记,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550万元增至35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被告人利用虚假的验资报告,欺骗工商部门,虚报注册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张阿久 赵蓉)
|